7月18号是郑恺宁波火锅店火凤详开业的日子,王祖蓝等众多明星现身店面为之站台。没有意外的话,这两天火凤详大概率会带着明星的祝上热搜。没想到的是,火凤详今天上了热搜,却是因为“抄袭”。所以这次“抄袭”事件,谁是赢家?
这次“抄袭”事件的导火索源于吼堂老火锅的致郑恺先生的一封信,指出郑恺火凤详火锅店有“抄袭”吼堂之嫌,具体表现在“抄袭”了设计风格,装修细节,各种软装,产品的装盘。
问题来了,设计风格,装修细节,各种软装,产品的装盘具有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吗?据我所知,不具备,所以我觉得郑恺火锅店并不构成“抄袭侵权”的条件。而且假设我是火凤详的法务,可能还会将吼堂一军。
所以对于吼堂,站在理性的角度,我是一点都不同情的。既然是原创,你为什么不申请专利呢,为什么不想办法让自己的原创受法律保护呢?
而且吼堂这封信更绝的是,把自己定位为有地域文化的老火锅店,其实吼堂的装修有老上海“1192弄老上海主题街区”的影子。而把郑恺的火锅店定位为高高在上的明星火锅店。地域文化VS明星,不用想,舆论一定偏向地域文化那边啦。吼堂为什么不先走法律途径,打赢了再来公布,不是更好吗?而吼堂用一封信的形式也就是没有足够的把握,需要用信这种方式来投石问路。让对方中招,接招,在舆论上站到至高点。最近很多的明星和公众人物都比较低调,也许会采取私下和解,所以吼堂这次策划的抄袭案,借助了郑恺的名气,大事选宣传了自己,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很不地道的作法。
吼堂的版权登记时间为2020.7.16,而火凤祥的开业时间在2020.7.17日,说明在装修的时候人家比你登记还早,从这点信心大家会看出点什么来。
所以这次“抄袭”事件,吼堂不一定是赢家,即使他所谓的原创并不能界定为真正的原创,但舆论是偏向他的。而火凤详未必是输家,一是可以开启下一个赛局,状告吼堂,在没实际定论上,影响了明星的声誉,还可以控告吼堂,而且郑恺也不是里面最大股东,也不是实际控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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